菏泽华瑞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主动召回曹州牡丹调和油的公告
公告中指出,菏泽华瑞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7日生产的曹州牡丹调和油(商标:曹州,规格:375mlx2 瓶/盒,批次:20170107)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决定主动召回该批次食品。
本次召回等级为二级,召回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21日,召回区域为山东省菏泽市。请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在购买门店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可凭购物凭证向公司或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