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11月21日报道: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
针对近年来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活力不强的局面,《意见》提出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通过一系列措施和保障,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民营企业在制造业领域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能,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
《意见》提到,要坚持“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公平共享”四大基本原则。其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意见》提出了八项提升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一是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二是提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水平;三是参与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四是提升质量品牌水平;五是推动绿色制造升级;六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支持民营企业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七是促进服务化转型;八是鼓励国际化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产品,加强银担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境内外市场募集资金,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或股权、矿权为抵押获得融资,提供政策、资金、金融等服务推动民营企业稳妥有序拓展国际新兴市场。
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具体包括:一是改善制度供给,优化市场环境;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要完善投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民间资本,鼓励引导服务于制造业的金融创新,为制造业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咨询辅导;三是健全人才激励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四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五是规范产融合作,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其中第五点保障措施提到要深入开展产融合作有关工作,完善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在严格监管前提下促进银企对接和产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适合民营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促进民营企业改造升级;推动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加强小微企业增信合作;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落实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有关政策,强化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为制造业民营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产业链相关企业协调发展;加快债券市场化产品创新,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融资;推进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建立健全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继续完善新三板市场规则体系建设,扩大资本市场服务民营企业的覆盖面。
《意见》最后提到,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同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