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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油控股(00606)公布,2017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粮集团通知,经过相关反垄断申报、中国中纺集团改制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流程,战略重组已于2017年12月14日完成,即中国中纺集团整体并入中粮集团,成为其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不竞争契约及其附表,公司就收购中纺及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的竞争业务的选择权(“中纺选择权”)自2017年12月14日开始生效。
以及2014年10月14日,中粮香港完成收购COFCO Agri Limited(“COFCO Agri”,前称“Noble Agri Limited”),根据不竞争契约及其附表,公司就收购COFCO Agri及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的竞争业务的选择权(“COFCO Agri选择权”)已于2014年10月14日开始生效。
根据不竞争契约,行使中纺选择权及COFCO Agri选择权与否的决定,须全权由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表决并以其多数票决定。独立董事每年审议中纺选择权及COFCO Agri选择权,并决定是否行使有关选择权,倘中纺选择权或COFCO Agri选择权生效后5周年内仍未就是否行使有关选择权作出最终明确决定,独立董事将在中纺选择权或COFCO Agri选择权生效后第5个周年日(即选择权期间的最后一年)作出该项决定,如因任何原因需要5周年以上时间对中纺选择权或COFCO Agri选择权进行妥善评估,作出延长选择权的决定将全权由独立董事表决及以多数票决定。
公告显示,中纺目前专注于纺织和粮油两大主业,现时拥有在中国的13间运营中的油籽压榨、精炼及灌装的工厂的若干权益。COFCO Agri现时拥在中国的5间营运中的油籽压榨及精炼厂。有关选择权项下的上述业务可能会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经营的油籽加工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
独立董事已审议是否行使有关选择权。董事会宣布,独立董事一致通过决议,目前作出是否行使中纺选择权或COFCO Agri选择权的明确决定,并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作出上述决定主要原因,目前,由于中纺选择权及COFCO Agri选择权均涉及油籽加工业务,从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出发,独立董事认为应统筹规划中纺选择权及COFCO Agri选择权,考虑有关选择权所涉及企业业务的增长前景、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现有业务能否契合以及潜在收益等因素。
鉴于中纺选择权方才生效,为了更好的作出知情及合理的决定,公司已成立内部专项工作组,并将聘请专业机构就中纺选择权及COFCO Agri选择权项下的企业及业务进行详细的评估及分析。独立董事将尽快根据该等评估及分析结果审议是否行使有关选择权。
基于上文所载,公司决定暂不行使有关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