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重庆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所属的3家超市,因销售假冒的响响牌芝麻调和油及藤椒调味油,违法所得1138.02元,近日被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5万元罚款。
2017年10月26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对重庆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渝州店、五公里店、鲁能星城店进行现场检查,在上述门店货架上及库房中,发现其经营标称响响牌芝麻调和油527瓶和响响牌藤椒调味油958瓶,共计1485瓶。现场标签售价响响牌芝麻调和油3.8元/瓶,响响牌藤椒调味油5元/瓶。标识生产企业为成都新润油脂有限公司,规格66毫升,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2日、6月8日、7月28日,生产地址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共和村2社。
经调查核实,重庆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9月25日向重庆市乐津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采购3030瓶(永川店940瓶、渝州店1000瓶、五公里店530瓶、鲁能星城店560瓶),其中永川店所经营的940瓶标称响响牌芝麻调和油及藤椒调味油,因举报人已单独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川分局投诉,由永川分局另行处理,其货值金额不在其中,其余渝州店、五公里店、鲁能星城店标称响响牌芝麻调和油930瓶,标称响响牌藤椒调味油1160瓶。
经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协查核实,响响牌芝麻调和油及藤椒调味油,由成都新润油脂有限公司接受成都建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后,下单生产。成都新润油脂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乐津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业务往来。成都新润油脂有限公司没有生产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2日、6月8日、7月28日的响响牌芝麻调和油及藤椒调味油。重庆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响响牌芝麻调和油及藤椒调味油,属冒用成都新润油脂有限公司产品。
经核实, 重庆人人乐渝州店、五公里店、鲁能星城店3家超市,共计违法所得1138.02元,货值金额9334元。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重庆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案例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作出处罚决定,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响响牌芝麻调和油491瓶,响响牌藤椒调味油946瓶;没收违法所得1138.02元;处以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