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20日 ,云南省食品药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洱源秀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情况公告,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
公告原文:
洱源秀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5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你公司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产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植物油压榨车间更衣间工作服消毒不符合要求。不符合GB14881中5.1.5.4条款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二)车间定期防鼠检查记录不全。不符合GB14881中6.4.2 条款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
二、贮存及交付控制
(一)植物油外包装车间无专用人流通道。不符合GB14881中4.1.1条款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二)植物油压榨车间存放有菜籽原料,与压榨毛油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
留样产品标识不全。不符合GB14881中9.3条款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
成品库房不合格品未划定区域。不符合GB14881中7.2.2条款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并明显标记的要求。
云南省食品药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