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全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6,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若按上限金额和股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648,648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9.9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19年3月19日(首次回购)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81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最高成交价位16.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867,215.7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719,528股(2019年3月22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5,515,086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