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
胡麻籽油含有丰富的亚油酸、亚麻酸等不饱和脂肪酸,风味独特,芳香浓郁,深受群众喜爱,市场价格较高。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通过在胡麻籽油中掺入较廉价的豆油、菜籽油、葵花油等以获取高额利润,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熟制压榨胡麻籽油(亚麻籽油)》201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后,为抓好标准落实,并按照区厅强化食用植物油监管的要求,4月10日—11日,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10家大中型食品超市胡麻籽油的特征指标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的胡麻籽油品种涵盖了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4个地市的部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产品,共抽检21个批次63个样品,经检测,14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其中石嘴山市地产企业3批次,银川市地产企业3批次,吴忠市地产企业1批次)合格率为67%。
不合格项目为折光指数、棕榈酸、亚油酸、亚麻酸、油酸,以上检测指标不合格说明该品种胡麻籽油品质不纯,掺有其他油品,而生产厂家却在标签中标注为“纯胡麻油”、“100%纯胡麻油”,配料为“胡麻籽”、执行标准为宁夏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熟制压榨胡麻籽油(亚麻籽油)》。
抽检中还发现作为大中型食品超市的经营者不能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案超市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