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汕头经济特区报
记者从汕头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第70号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备案要求,此前已备案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同时作废。
据了解,上述新规实施后,海关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将由原来的“备案制”转变为“抽查制”,进口食品将享受到更加便捷的通关模式。但是,进口食品商仍必须确认进口食品的标签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方可进入国内市场,并承担标签审核的主体责任。
据汕头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规实施涉及汕头关区174家进口食品商,涵盖了进口粮油、奶粉、糕点饼干、糖果、饮料、酒类等大类商品。为使进口商及时了解掌握新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汕头海关及时召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制度宣讲会,为企业详细解读公告内容,并宣讲食品标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帮助进口商掌握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开展标签自主审核。同时,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提前做好实验室标签检验培训和扩项工作,增强实验室检验能力,满足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