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在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威海市荣成市滕家镇董氏永正花生油抽检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产品为纯正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酸价含量,生产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
(二)产品控制情况。2019年12月5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2019年12月9日,向该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发现荣成市滕家镇董氏永正花生油的纯正花生油(生产日期:2019年6月18日)共计20公斤。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三)行政处罚情况
荣成市滕家镇董氏永正花生油2019年6月18日生产的纯正花生油被检测出该企业标准要求的酸价含量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从事生产经营,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的规定,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荣成市滕家镇董氏永正花生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荣市监罚〔2019〕4248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荣成市滕家镇董氏永正花生油进行了原因排查,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