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食品不标示“转基因”,某食品公司被行政处罚

2020-03-26
摘要:

2020年1月7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对遂宁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因大豆油产品未标示“转基因”,向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遂宁新闻网

“春雷行动2020”开展以来,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将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统筹推进“春雷行动2020”和疫情防控工作,狠抓案件查办,力保市场有序、民心稳定,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3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了一批“春雷行动2020”开展以来有典型性、有影响力的案件,警示、引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其中:

案件2:

经营食品不标示“转基因”

某食品公司被处罚没款63732.5元

2020年1月7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对遂宁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该公司经营转基因食品(大豆油)散装“一级大豆油”114桶。

依据《食品安全法》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之规定,近日,因未标示“转基因”,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已向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没63732.5元,并没收散装“一级大豆油”114桶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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