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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板搭建的简陋场所里,堆放着知名品牌的火锅底料成品,可一旁,还有6桶回收凝固油脂。这样的火锅底料,你敢吃吗?
6月8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这样一起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典型案例。
在“春雷行动2020”中,四川泸州市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云锦镇渝味小火锅后门发现了这样的一幕。
当事人回收知名品牌火锅油,重新按照这几个品牌的火锅底料配方加入辣椒等配料炒制,炒制成火锅底料后,再卖给这几家火锅店。
在现场,执法人员查获回收凝固油脂6桶(规格50Kg/袋)共600斤、牛油火锅底料半成品7件(规格20Kg/件)共280斤、火锅底料成品10件(规格20Kg/件)共400斤、火锅底料成品5件(规格20Kg/件)共200斤、装有油脂的不锈钢桶8个、包装材料若干。
根据当事人账面信息,从2019年7月4日到11月12日,生产销售火锅底料成品共计791件(规格20Kg/件)共31640斤。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泸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处以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涉案人员5人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