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资管湖北分公司拟处置枣园元大粮油债权资产

2020-06-22
摘要: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拟对枣阳元大粮油工业有限公司4200万元本金债权资产(含以资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湖北日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对枣阳元大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含以资抵债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拟对枣阳元大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含以资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一、拟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枣阳元大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本金4200万元,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代垫费用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资产基本情况见下表,资产详情请投资者登录我司对外网站(www.gwamcc.com)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原债权项下抵押物为李红新所有的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大道汉江明珠城5幢1-2层商业房产及对应土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抵押面积合计415.65平方米;房产用途为商业服务,房产抵押面积合计2519.08平方米。2019年9月2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鄂06执15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抵押物以5169万元的价格抵偿债务人所欠我公司债务本金及部分利息、诉讼费、执行费及评估费等。

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二、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三、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四、处置方式:资产公开转让。

五、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六、咨询与异议:符合上述交易对象和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若有参与购买意向,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系人:计先生、龚先生

联系电话:027-86771009、027-86771822

公告期内对排斥、阻挠咨询或有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活动的举报,请联系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27-86790607

邮政编码:430077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55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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