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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6日和5月14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收到了2份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报告,其中显示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师傅浓香花生食用植物调和油(900毫升/瓶)和盈福食用植物调和油(750毫升/瓶)抽检不合格,具体表现为产品的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添加剂的食用标准要求。
收到检验报告后,南海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对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立案。经调查,该企业是一家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抽检不合格原因为企业购买的原料油(芝麻油)含有乙基麦芽酚而导致上述抽检产品不合格。2020年7月14日,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510.8元,2、罚款84000元,罚没金额合计84510.8元,并对企业发出了责令改正要求。
同时,该局积极对涉及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处理,由涉案企业按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同时主动召回部分其他未被抽检批次但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7月6日,在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下,该企业对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和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了销毁处理。
延伸阅读:乙基麦芽酚是什么?
很多人在看到“乙基麦芽酚”这个名词的时候都以为是一种药物,其实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食物、饮料、肉制品、海鲜和一些化妆品中都有添加了乙基麦芽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487-90 )中关于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 的描述,乙基麦芽酚主要用于食用香精调制剂,食品、饮料、酿酒等产品的香味和甜味的增效剂、矫味剂。其外观为:白色粉末或针状结晶;其香气是:具有水果样焦甜香气,无杂气。
可见作为被认可的食品添加剂,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生产加工食品等产品时是可以允许使用适量的乙基麦芽酚的。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各食品生产企业,务必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关。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