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仙桃等地的粮食加工品、开云官方首页官网登录入口 、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共9类食品351批次进行抽检。
其中抽检开云官方首页官网登录入口 、油脂及其制品47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
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文化宫店销售的标称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浓香双低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