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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第10期),涉及武汉醉渼水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长坂坡土榨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6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醉渼水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长坂坡土榨菜籽油”(规格:10Kg/瓶,购进日期:20200113)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上述产品中“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醉渼水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醉渼水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由于生产环节非法添加造成的。今后购进食品对供应商资质及食品质量进行严格要求,严格把好货品进货关。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