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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27日至11月9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补贴合计293.23万元。现因本次收到财政补贴的累计额度已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补贴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财政补贴的基本情况
1、2020年9月27日,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7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拨付的技能培训补贴资金14.55万元。
2、2020年10月16日,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常财农指【2020】17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品牌奖励资金10万元。
3、2020年10月19日,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人才开发资金的通知》(常财行指【2020】13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财政局拨付的人才开发资金5万元。
4、2020年11月3日,根据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涪财政发【2020】976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健米业(重庆)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拨付的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
5、2020年11月5日,根据常德市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常德香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奖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公司收到常德市鼎城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拨付的“常德香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奖补资金12.50万元。
6、2020年11月6日,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常财预【2020】149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贷款贴息资金206.18万元。
7、2020年11月9日,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奖励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成效明显地区)通知》(常财建指【2020】102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粮食有限公司收到常德市财政局拨付的专项奖励资金35万元。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收到的资金合计293.23万元计入当期收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