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
近日,2021年度云南好粮油”产品名单出炉! 云南省“高原山茶油”等32个粮油产品入选2021年度“云南好粮油”。
能成为“云南好粮油”都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0年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云南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对产品申报遴选条件、产品申报遴选程序和产品管理作出了规定。
产品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产品范围:
包含成品粮油(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杂粮及其制品、主食类产品。
申报条件:
(一)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正式投产2年及以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在国内注册商标1年以上,注册商标有效、注册范围涵盖申报产品;
(三)申报产品主要原料产地必须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并提供产地证明(生产基地、订单合同等);
(四)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产业经济统计范围的企业;
(五)具备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报:
(一)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二)在近三年内,存在被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产品管理
入选“云南好粮油”的产品方可使用“云南好粮油”称号及具有编号的证书,未入选产品不得使用“云南好粮油” 称号。
“云南好粮油”产品实行“一品一码”,包括产品称号和防伪二维码。
企业可自主选择“云南好粮油”称号的制作工艺(如印制、模压等)在包装、随附文件(如说明书、合格证等)、广告宣传中使用或展示“云南好粮油”称号和证书。
“云南好粮油”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复核。市、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在地原则,定期对“云南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切实履行质量保障主体责任,在复核时出具相关意见。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云南好粮油”产品进行检验,发布优质粮油品质测评报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云南好粮油”产品称号,收回证书,且企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进行公布:
(一)抽检达不到相关指标要求;
(二)企业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有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在产品申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并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从事“云南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给予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云南好粮油”产品称号,或者发现企业不再具备条件而不及时取消称号,以及其他行为给“云南好粮油”产品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