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9日,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号)。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号)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号)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3日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21)GJS1-008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2021年8月3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荆门家居园购物广场销售的商标为“千里乡”的菜籽油(规格:500L/瓶;生产日期:2021-01-01;标称生产者:湖北千里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号:GC21420000003432461),发现不合格项目,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9月8日我局监管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送达经营企业,要求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经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荆门家居园购物广场从湖北千里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该产品7瓶,已销售6瓶无法召回,剩余1瓶已下架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