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司因花生调和油标注净含量不符合计量标准被罚

2021-10-25
摘要:

因生产、销售不符合计量标准的花生调和油,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责令海南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予以罚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25日消息:因生产、销售不符合计量标准的花生调和油,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责令海南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予以罚款。

据介绍,今年3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相关机构依法对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新大洲厂区内11号厂房的海南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调和油进行计量监督抽查抽样,抽查检验结果为:该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均不合格。

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调查,海南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生产61瓶小厨家花生调和油,该批次花生调和油的生产批号20210301、规格型号:5升。4月21日,该局收到的花生调和油抽样检测报告显示: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项目检查结果是5mm;净含量项目检验结果是平均实际含量4987.0ml,检测总体结论为该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均不合格。

海南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花生调和油的销售情况分别是:销售价格37元/瓶,销售了40瓶;销售价格39元/瓶,销售了8瓶;尚未销售13瓶,标注销售价格49元/瓶。产品货值2429元。

海南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计量标准的花生调和油,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9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责令海南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对海南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429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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