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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讯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浙江得乐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得乐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得乐康是依托油脂精炼、植物分离、提取等技术,重点围绕米糠、银杏叶开展综合利用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是米糠油及其综合利用品、植物提取物及其综合利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童舜火、张卫津、童舜毫、童爱珍及童是非,其中张卫津为童舜火之妻,童舜毫为童舜火之哥,童爱珍为童舜火之姐,童是非为童舜火之子。本次发行前,童舜火持有公司662.5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2.00%;张卫津持有公司334.0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6.05%;童舜毫持有公司315.0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5.71%;童爱珍持有公司118.0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2.14%;童是非持有公司110.0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99%。童舜火、张卫津、童舜毫、童爱珍与童是非合计持股1,539.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股份的比例为27.89%。
得乐康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840.00万股,拟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71,875.00万元,用于米糠油综合利用(年处理6万吨米糠毛油)技改项目、江苏得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玉米麸皮综合利用(年处理3万吨玉米麸皮)项目、银杏叶综合利用(年产400吨莽草酸)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得乐康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许健、包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