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报道:为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意识,4月14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民生领域第一批违法案例,其中两案例涉山茶油。
案例:生产经营油脂酸败食品
经查明,新余市岳洲油脂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2日共生产该批次山茶油生12盒(500ml×2/盒),销售价58元/盒,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显示“过氧化值”项目超标,属于油脂酸败,不符合GB/T 11765-2018《油茶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报告提出了异议,于2021年10月27日提交复检申请。经复检,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
2022年1月份,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余市岳洲油脂公司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山茶油并召回不合格产品、罚款3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生产销售不合格山茶油
2021年9月25日,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丰县阿辉榨油坊所销售的“山茶油”进行了抽检,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判定该山茶油中过氧化值含量为0.43g/100g,不符合GB 2760-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1年4月6日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内加工了10斤该批次山茶油进行销售,该山茶油的加工成本为每斤65元,销售价为90元/斤,至现场检查之日已销售8.5斤,剩余1.5斤被执法机关扣押,当事人销售金额共765元。
2022年1月份,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76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