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吴远金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的菜籽油抽检不合格被罚

2022-06-06
摘要:

经排查,原因可能是成品油贮存不当造成,已督促企业加强环境卫生、贮存管理及索证索票方面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等方面内容。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涉及重庆市荣昌区吴远金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的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菜籽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值(KOH)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1月24日;食品名称:菜籽油,经抽样检验,酸值(KOH)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2月28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3月29日、4月26日分别将上述两份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销售酸值(KOH)不合格菜籽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750元;2.罚款1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原因可能是成品油贮存不当造成,已督促企业加强环境卫生、贮存管理及索证索票方面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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