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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8期)。
其中,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宣城)销售的、标称六安市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徽州原香菜籽油(5L/桶,启航,2021-01-24),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5.5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六安市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
公开信息显示,六安市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公司为新三板上市公司,简称:大团结,代码:872500。
安徽大团结开云官方首页官网登录入口 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启航牌)是国内具有规模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产品主要开拓国内大中城市和日本、韩国、香港等国际市场,并在上海、南京、合肥、宁波、淮南等地建立销售网点。目前已取得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第三方数据显示,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失信记录1条,未履行数量1条;有被执行人记录3条,被执行总金额925.04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