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化州一花生油行被罚款3万多元!所为何事?

2022-09-26
摘要:

该花生油行生产经营的3批次“花生油”经抽样检验,黄曲霉素B1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37100元罚款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2号)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3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第69号)》及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涉及我市1家生产小作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化州市杨梅水兴花生油行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一)化州市杨梅水兴花生油行生产经营的3批次“花生油”(生产日期:2022-05-19、2022-05-24、2022-06-07)经抽样检验,黄曲霉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杨梅水兴花生油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二)项、第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18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371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37418元。(决定书编号:(化市监处字〔2022〕254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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