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查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菜籽油案

2022-11-04
摘要:

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铁拳”行动打响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结合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11月2日,该局公布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

成都市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邛崃市某榨油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菜籽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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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收到“邛崃市羊安镇某榨油厂生产的菜籽油(压榨纯香)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其豆蔻酸、棕榈酸、亚油酸、花生一烯酸、芥酸项目不符合GB/T 1536-2004《菜籽油》要求。

接到上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对已销售的菜籽油迅速进行了召回。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9日生产涉案不合格“菜籽油(压榨纯香)”5件(规格:6桶/件、1.8L/桶),违法所得金额共计775元。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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