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27日讯 近日,半岛网注意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青岛海花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T1534-2017《花生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与标签内容不符,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罚款5000元。
2023年1月11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到青岛海花植物油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进行执法检查。检验报告No:SPGC221498载明,该单位2022年8月24日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T1534-2017《花生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场检查该生产车间,车间内未生产。成品仓库内发现有留样该批次产品6桶。
青岛海花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下达了青市监处罚〔2023〕04003号处罚书,罚款5000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海花植物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9月0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号上合贸易大厦807室,经营场所:青岛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西门村北,法定代表人为齐克富。经营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花生饼粕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及分拣包装服务,批发、零售:农产品、饲料,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